2018-01-19
■傅錫周(杭州)
經濟的發展、書畫市場的日趨完善,使得“博雅”之風盛行,書畫收藏已經變得非常普遍。“問字昔人皆載酒,寫詩亦望買魚來”。早在明清時期,文人“以物換畫”、“以書畫為生”已成常態。傳統觀念認為,一些名人“恥于言利”,“寫畫題詩不換錢”,甚至視持金求畫者玷污了他們的“一世英名”,通常故意淡化或者遮蔽金錢與書畫交易,而突出他們為人的清冷高貴。據文獻記載,藝術家以多種方式介入藝術市場,成為以書畫為生的文人畫家,并不足為奇。《鄭板橋年譜》有云,“乾隆八年四月,金農在揚州畫燈賣燈,曾托袁枚在金陵代售,被袁婉拒。”清中期,社會奉行的還是“四王”為正統的山水畫,揚州作為經濟漸趨發達的鹽業重鎮,附庸風雅的富商、生活富足的小市民進一步促進了書畫的繁榮與興盛,金農為代表的揚州畫派以寫意花鳥為主,迎合世俗需求,詼諧怪誕、近乎草率的詩風和詩書畫印并舉的行為,很受市場青睞。
我們認為,筆墨紙硯是書畫藝術家一筆不小的花費,依靠自身真才實學以及筆墨功夫,藝術家創造出符合時代、反映喜聞樂見的市井生活、有一定審美情趣的藝術作品,收取合理的潤格作為回報,也是理所當然之事。只是不能漫天要價,擾亂市場,否則必將被唾棄。作品是曲高和寡還是雅俗共賞,都必須接受市場的檢驗。最終,市場的認可,百姓的喜愛,是最重要的衡量標準。
(本版文章均節選自“布衣曲江客——金農誕辰330周年學術研討會”論文集,有所刪減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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